(一)创业扶持方面
1.创业担保贷款。在双柏县内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 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给予个人申请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申请10万元以下创业贷款免担保。小微企业在申请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需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根据当年新招用员工数和实际需要周转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贷款。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到期一次还清或分期还款;小微企业贷款期限2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2.云岭创业贷。在双柏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个人或企业作为借款人给予50—3000万元的贷款。单笔贷款期限最长至3年。
3.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对首次创业(在云南省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营1年以上(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且依法申报纳税,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就业帮扶方面:
1.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毕业3年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2.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我省户籍并在我省办理失业登记的零就业家庭人员(非农业户口)、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其中,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为公益性岗位安置重点。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除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以及按照规定办理了公益性岗位延长安置期限的人员可延长至安置期满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4.一次性求职补贴。符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迪庆州3个县市(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8个人口较少 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残疾(1—8级)、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等8类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凡自愿申请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对象符合多个条件的,按其中一类申报。
(三)就业服务方面:
1.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保管、接收、转递等基本公共服务。
2.就失业登记。为就业、创业的劳动者(高校和技工院校高级技师班毕业学年内的创业者)进行就业登记。为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从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农村低收入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农村户籍劳动力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失业登记。
3.职业介绍。组织各类免费的线上线下招聘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四)技能提升方面。 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企业职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开展免费技能,培训考评合格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及合格证书的给予相应培训补贴。